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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课程免试申请的通知_『新概念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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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四川农业大学
院校层次 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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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课程免试申请的通知

20260326050003821

各校外教学点、相关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 【202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课程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免试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3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流程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免试申请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申请流程图见附件1

二、申请对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2026年修订)》(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202602/Newsdetail_4663.html)(以下简称免试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取得我省自学考试考籍且符合免试要求的考生均可提出相应课程的免试申请。

三、免试类型及申请材料

免试类型分为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类、其他学历证书类、非学历证书类和其他类型四个类型,每个类型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下:

(一)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类

1.持“2005年6月30日以后四川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持“2005年6月30日及以前四川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或外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成绩档案,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其他学历证书类

1.持“毕业证书”的需提交学信网上可查实的毕业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成绩档案,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持“结(肄)业证书”需提交学信网上可查实的本科及以上结(肄)业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成绩档案,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非学历证书类

1.中国教育考试网可查实的笔试成绩报告单或合格证书(证明)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户籍证明变更材料(个人信息未变更的无需提交)。

(四)其他类型

该类型针对2016年以前已在外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

通过考籍纸质档案申请免试。申请材料包括转考介绍信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变更材料(个人信息未变更的无需提交)。

2016年全国施行考籍电子转档后,相关考生无需办理该业务。

四、提醒事项

(一)考生提交免试申请前,须认真核对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申请信息准确无误、上传材料真实清晰。对提供涂改、伪造或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业务办理期间考生务必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因信息填写错误或材料上传不完整、内容不清晰等导致申请被驳回,考生需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后重新提交,审核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

(三)凭四川省2005年6月30日以后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免试的考生,无需使用学信网手机端APP扫描二维码验证学历。若个人信息有变更,考生需联系教学点或学校提交户籍证明变更材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申请免试。

(四)凭四川省2005年6月30日及以前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外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或其他学历证书申请免试的考生,需使用学信网手机端APP扫描二维码验证学历,考生应确保用于免试的学历信息与成绩档案保持一致。

学历验证不成功的考生需联系教学点或学校,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进行线下审核;若个人信息有变更,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变更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申请免试。

五、其他事项

(一)课程免试工作办理过程中,考生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可实时查询免试受理和审核情况。

(二)校外教学点考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所属教学点咨询。教学点查询链接:https://www.cnzx.info/searchcenter

(三)校本部考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班主任老师咨询。

(四)社会型专业考生(即大自考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准考证号所属的招生考试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流程图.doc

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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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四川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_『新概念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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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四川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20260130024135328

自考各教学点及考生:

我省2026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工作本次省际转考工作将于2月5日至4月10日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际转出

(一)申请时间

  202625日至8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提交转出申请,上传材料并缴纳审定费

(三)注意事项

1.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中,凡于2016年取得成绩的考生, 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信息系统考生端下载)并上传系统,其他考生无需填写。

笔迹采集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若笔迹不实造成考籍不能转出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一张笔迹采集卡填写一个考试科目。

2.考生的转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其对应的准考证号的考籍状态显示为“已转出”。转出成功后,考生不得使用该准考证号在我省申请办理除省际转出以外的其他业务,未申请转出的统考课程可继续使用。

3.经审核通过的转出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统一转出。教育部“转考平台”开放时间为3 月1日至10日。考生可在3月10日以后,按转入省(区、市) 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具体以考生转入省(区、市)发 布的通告为准。

4.我省转出的考籍电子档案若被拟转入省(区、市)退回, 考生在我省的转出审核结果将由“审核通过”调整为“审核不通过”,考生的考籍状态恢复正常。考生可于4月8日以后登录我省信息系统考生端,查询最终办理结果。未成功转出的考生可继续使用我省准考证号进行报考和申请办理其他业务。

二、省际转入

(一)确认时间

  2026323日至25日。

(二)确认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查询省际转入审核结果并缴纳审定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需缴费)完成缴费和确认的考生,其转考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省(区、市)。

(三)注意事项

1.省教育考试院将于教育部“转考平台”数据交换时间结束后,开展省际转入集中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过信息系统下发。

2.助学点需醒申请转入的考生及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转入确认。

3.4月9日以后考生端和管理端均可查询最终办理结果;不符合转入条件或未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将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教育部“转考平台”退回至原转出省(区、市)。

三、其他事项

(一)因教育部“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课程进行部分接收或退回,只要涉及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考生的电子档案将被全部退回。

(二)办理本次省际转考业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咨询电话:  尹老师 0835-2885620  

 

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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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课程免试的通知_『新概念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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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四川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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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课程免试的通知

20250815105100256

各校外教学点、相关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5〕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课程免试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8月18日至22日

(二)网上申请

登录考生平台(网址:https://zk.sceea.cn)提交申请,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三)材料提交

完成申请及缴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见各类型说明)。未按要求完成免试任一环节视为申请不成功。

二、材料整理与提交

(一)个人申请材料整理

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需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包中。

2.个人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以“准考证号_姓名_25.2次课程免试”、“准考证号_姓名_25.2次省际转入”的方式命名。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各校外教学点考生

请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教学点,具体办理事宜请联系所在教学点。校外教学点汇总整理所属考生课程免试申请材料后,2025年8月26日前报送至学院。

2.校本部考生

课程免试考生请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17时,按要求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邮箱272429083@qq.com,纸质版顺丰邮寄到学院,地址如下:四川雅安四川农业大学新校区第七办公楼105室,尹老师,08352885620。

(三)特别提醒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准考证免试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免试无需提交电子材料;其他学历证书免试、非学历证书免试、外省自考准考证免试需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及纸质版。

三、课程免试类型及注意事项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准考证免试

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在籍准考证号之间的课程免试。

1.仅统考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用于免试,可申请免试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统考课程,且免试课程数不受限制;

2.免试成功后,用于免试的合格课程将转移至考生申请免试的准考证号下,原准考证号下将不再保留;

3.若因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已合格的课程可通过信息系统中“课程顶替”功能在同一准考证号下进行变更。

4.考生在申请免试时,请务必确认清楚转出课程准考证号及转入课程准考证号是否正确,有无错填、填反等情况。免试课程一经审核将无法撤销。

5.无需提交电子材料,仅需在考生平台申请并缴费。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免试

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已通过的相关课程免试。

1.仅统考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用于免试,可申请免试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统考课程,且免试课程数不能超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设置最低毕业学分对应课程数的50%,一次性或累计超出的部分,将按考生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从低到高依次驳回申请;

2.已用于毕业的课程,不能免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对应的现行课程。

3.无需提交电子材料,仅需在考生平台申请并缴费。

(三)其他学历证书免试

其他学历证书免试指用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四川省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等毕业证书免试。

1.证书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实且信息无误。

2.在考生平台申请并缴费后,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链接:https://www.sceea.cn/Html/downloadList.html);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上);

(3)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四)非学历证书免试

非学历证书免试是指用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笔试成绩报告单;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通知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NCRE)四类证书免试。

1.证书须能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上查实且信息无误。

2.对应免试的课程和分数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中《非学历证书免试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

3.在考生平台申请并缴费后,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链接:https://www.sceea.cn/Html/downloadList.html);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上);

(3)非学历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五)外省自考准考证免试

外省自考准考证免试是指2016年以前已经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免试。

在考生平台免试类型选择“外省自考准考证”完成申请并缴费后,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s://www.sceea.cn/Html/downloadList.html);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上);

3.转考介绍信原件。

(六)特别提醒

1.考生提交申请前,须知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要求,检查课程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课程免试不成功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不代表所有课程审核通过,考生需在详情中查看每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五、其他事项

课程免试办理结果公布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考生平台查看。

如有疑问,请联系所属教学点咨询。学校咨询电话08352885620。

 

附件: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

 

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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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四川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_『新概念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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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四川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20250804032129678
自考各教学点及考生:

我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13 日

二、工作内容

  考籍更改是指更改在籍准考证号下因注册错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一) 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点),在8月15日下午6点前发送到邮箱272429083@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考籍更改申请无需缴费,未提交申请数据或缺少申请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二)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考籍更改原因,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别如下,材料统一以 “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 格式命名、以 jpg 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 “准考证号_姓名_25.2 次考籍更改”,每项之间用 “_” 分隔。

1. 注册错误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上);

(3)准考证号下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交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出具详实的核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注册、报考、参考及考试监考等情况),报告需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上);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

更改姓名须提交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更改身份证号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公安部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三)特别说明

1. 考生基本信息一经发现注册错误或公安机关合法变更,考生应首先申请考籍更改,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或申请办理其他业务。

2. 涉及照片注册错误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向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现场提交申请。

3. 需要更换注册专业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并现场提交至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由其负责审核和更换。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线上办理业务所需填报的表格及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内容无缺漏,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三)考籍更改办理结果公布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信息系统查看,对查询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8352885620,联系人尹老师,电子邮箱272429083@qq.com。

 

 

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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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四川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_『新概念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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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受理四川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20250804032041559
自考各教学点及考生:

我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际转出

省际转出是指四川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

(一)申请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13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提交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规范命名(详见第四点)后于8月15日下午6点前发送到邮箱272429083@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未提交申请数据或任意一项申请材料均视为转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要求

考生提交申请前,须认真检查转出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在信息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在纸质材料上填写的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或提交的材料内容不清晰导致考籍转出错误或转出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以.jpg 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 “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25.2 次省际转出申请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命名为 “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登记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命名为 “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材料粘贴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上);

4.转入地准考证或转入地在籍证明,命名为 “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入地在籍证明”;

5.转入地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命名为 “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入地成绩证明”;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仅 2016 年期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填写,命名为 “四川省准考证号_课程代码_合格成绩_合格考次(2016 年 1 月为 16.3 次,2016 年 4 月为 16.1 次,2016 年 10 月为 16.2 次)”,2016 年以前或以后合格的无需填写。

(五)转出条件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号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考籍。

5.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拟转入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与我省不一致,照片不为同一人;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不全或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

(3)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申请材料所填写的课程内容和数量与在信息系统中申请的课程内容和数量不一致;

(4)考生在我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5)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6)免考取得的课程;

(7)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须与对应的理论课程成绩一并转出,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8)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

(9)不属于国家统一代码的课程;

(10)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

(11)转入课程已办理课程免试。

(六)转出规定

1.通过我省审核的转出申请,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本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 转出业务开通时间(2025 年 9 月 1 日至 10 日)内统一进行考籍电子档案的转出;预计 9 月 10 日以后,考生可按拟转入省(区、市)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具体可关注转入省(区、市)发布的通告。

2.转出申请提交后审核通过的考生,对应我省准考证号的考籍状态即为 “已转出”,考生可继续使用该准考证号在我省申请办理省际转出和课程免试,但不可办理省际转入和进行课程报考。

3.本次转出成功的考籍电子档案若被拟转入省(区、市)退回,考生在我省的转出审核结果将由 “审核通过” 统一调整为 “审核不通过”,预计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后考生可登录我省信息系统查询最终办理结果。转出不成功的考生可继续使用我省准考证号进行报考和申请办理其他业务,或在下次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省际转出。

 

二、省际转入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区、市)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一) 确认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3日。

(二)确认流程

在拟转出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拟转出省(区、市)将电子档案在教育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 开通时间(2025 年 9 月 1 日至 10 日)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原则上需本人到我省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现场对转入相关信息和结果进行确认,无需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

(三)确认材料(转入成功的考生需提交)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确认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确认表》上)。

(四)转入条件

1.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原则上应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 5 门或本科 4 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教育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 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考生提供的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与我省不一致,照片不为同一人;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 2016 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五)转入规定

1.省教育考试院将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 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预计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

2.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

3.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教育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 退回至拟转出省。

(六)特别提醒

1.由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 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学习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2016 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线上办理业务所需填报的表格及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办理本次省际转考业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联系电话0835-2885620,联系人尹老师,

   电子邮箱272429083@qq.com。

 

 

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 咨询电话:1776130234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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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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